公司举行兼职法务员聘用颁证仪式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十七冶 发布时间:2009-09-22 阅读次数: 3014 次

  

313日,公司在总部6号会议室隆重举行兼职法务员聘用证书颁发仪式暨法务员培训班,公司总经理王建国给28名兼职法律事务管理人员颁发了聘用证书;公司总经理(法务)助理汤小建、公司法务部长、专兼职法务工作者、海外事业本部和工程管理公司项目经理等40余人参加了颁证仪式和法务知识培训。

    

会上,公司总经理(法务)助理汤小建作了题为《加强法务员队伍建设,不断防范公司法律风险》的讲话,对公司设立法务员的重要性和如何做好法务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前一段法务管理工作作了总结,提出了做好下一步法务工作的具体要求。马鞍山市仲裁委副秘书长郭磊、公司法务部长和法律工作者分别作了专题授课。

    

公司新的领导班子对法务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去年8月以来陆续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强化法务管理工作:一是专门设立公司法务部,主管法务管理工作,同时设立了总经理(法务)助理,作为公司分管法务工作的领导,分管和协调公司的法务工作,强化了管理力度;二是建立了由28名兼职法律事务管理员和合同索赔员组成的兼职法务工作者队伍,负责各专业公司、子公司(院)和各直属项目经理部法律事务工作,扩大了法务工作的覆盖面;三是制定了防范和规避法务风险的基本措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实行了法务工作例会制度和总经理办公会周例会通报法务工作信息制,及时掌握动态信息,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实行了合同文本律师评审制,做到及时识别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返工、延期和经济损失,注重收集有法律意义证据材料;加强了对外包合同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通则》规定签订外包合同;加强了对印章的管理,有效防范了不规范用章带来的经营风险。四是颁布施行了《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该办法从法律事务管理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法务部及法律事务人员的配备、职责职权、合同评审制度、诉讼和非诉讼事务管理、法律事务咨询管理、奖励与处罚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法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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